一楼如何养宠物狗?
家里有宠物小狗的人很多,尤其是住在高楼大厦里的人们,他们在为让不让宠物进入楼房里而发愁。尤其遇到一些人讨厌宠物的人会想办法赶走宠物。住在高楼的人们可以有一线生机,把可爱的小狗安排在第一层。以下一些方法可供借鉴:
让宠物成为“法定公民”
现在,纽约市立法部门通过了一项能使宠物狗拥有“合法身份”的条款。根据这一条款,从1月1日起,宠物狗将可以到派出所登记挂牌,领取“市民身份”。
美国很多城市都有专门的养犬法人组织,向犬主收取相当于“注册费”的年费。这些组织向政府以及居民证明,这些狗是名副其实的合格公民,它们有合法的身份证明。
先让宠物“住”下来
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,北京市崇文区法院顺利帮4名“流浪猫”解决了“户口”问题。2003年5月16日,崇文区法院大案大厅内,该院民庭庭长王晓娜按照程序办理了4起救助人为猫的收养登记案件。据工作人员介绍,从1997年开始,区内有关部门就着手解决流浪猫问题,但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。有的单位怕流浪猫伤人,遂将流浪猫全部赶走。有的单位虽然不赶,但也不管,使得它们继续流浪。直到今年,经过民政部门、街道居委会、动物防疫站、人民法院等多方努力,才使得这4只猫得到妥善安置。
流浪猫“住”下了
继4只流浪猫“落户”之后,崇文区法院民庭又办理了7名救助人为狗的收养案件。通过立案庭的审查,这些案件均以“原告起诉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”为由,裁定不予受理。民庭长王晓娜介绍,根据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,这些流浪狗或因伤人,或因破坏公共设施,或因扰民,被相关部门依法收留。然而,这些动物的食、医、宿等全部成本都由相关部门支付,相关部门于是要求对这些动物的所有权进行登记。这种登记不是一般的所有权登记,而是基于公益性质的救助动物的登记。“既然相关部门承担了福利性救助的动物的日常费用,这些动物的所有权就应该归于相关部门。动物的所有权不能因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转变为个人所有。”
救助动物法规范
该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这一问题时,一致认为相关法律对于流浪动物处置的问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,而社会上的情况又是相当复杂和混乱的。如果无视这种情况,漠视动物救助人的权利,对动物救助人利益给予漠视甚至否定,将会使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失去动力因素,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为了规范这一行为,应通过制定相应法律、法规,使动物救助人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,使救助人的权益得到保障,使社会公益事业得到促进。
至于一些国家禁止的传染病携带者,则应毫不留情地惩罚并执行“杀无赦”。否则的话,这些犬带菌带病,它随时都有可能传染给其他健康犬,继而进入人类家庭,危害人们的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