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要什么圣?
泻药 首先,需要阐明一点,在人类历史的长河里,所谓的“圣”并不是由动物来定义的(也许有人会拿出各种“狗圣”、“猫圣”的例子来反驳我,比如著名的“导盲犬小Q”等,这里想强调的是,这些例子中的“圣”的主体是人类而非动物)。反之,正是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和意志给动物界赋予了“神圣”的名号——从最初的“上帝创造的万物之灵”,到近代以来的“大自然的主人”以及现代的“生命共同体”的理念等等,无不是人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赋予动物界的权利和地位。当有人问起“XX是否属于保护动物/野生动物”时,答案其实相当明确——“看你怎么看这个问题了”;当你问“什么是X的家园”时,问题的答案也同样是——“取决于你怎么看这个家园”。换言之,如果人人将自然看成是自己的家园,人人将自己视为自然的一部分而不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的存在,那么所有的生物就都是平等的伙伴。反过来也是一样,如果你认为你就是自然的主宰,那你随时都可以剥夺任何生物的权利。正像霍布斯说过:“人们自然而然地以为,野兽和人一样都有感觉,只不过它们没有语言罢了……”正如我们对待自己的同胞不应该用对待野蛮人的方式一样,我们对待动物也不应该用对待野蛮人的方式来对待他们(请参考我的另一篇答案: )。
回到题主的问题,宠物到底要不要“圣”?我认为要!为什么要有“宠物保护法”,为什么要建立“养犬协会”、设立“宠物医院”甚至制定各种各样的“宠物道德准则”呢?因为我们要把宠物当作与我们平等的家庭成员看待并为之付出爱、责任与关怀,既然我们愿意这样做,那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——这就是我对“圣”的理解。 最后补充一点,现在有一种思潮正在侵蚀着人们对自然的敬畏之心,那就是“环境帝国主义”。这种论调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环保运动是为了遏制发展中国家(例如中国)的经济发展,是一种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行径 (参见《谁拿了我们的环境——控诉美国生态帝国主义》).在这里我不想讨论这种观点的正确与否,只想说当中国人开始在野外乱砍滥伐时,当美国人开始食用野生老虎时,我们已经在无意识中把自己放到了自然界敌人的位置。